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

分身帳號是死罪 法律追究嚇死人 -- 親子王國禁言封帳事件簿 (一)

(所有圖片點擊可放大)
被封用戶: DorisDoll
被封日期: 30/10/2012

網友投稿圖片

被封經過


轉載高登資料惹的禍? --- 第一次被封


在10月29日"香港IP不能登入親子王國中國站事件"中, 用戶DorisDoll曾在<香港lp已不能上國內BK>一帖中轉貼一篇據說來自高登討論區的資料:

DorisDoll在<香港IP已不能上國內BK>回文截圖

稍後, DorisDoll帳號被封鎖.但其後獲解封. (原因不明)

問問為何招惡果? --- 第二次被封

用戶提問

10月30日, DorisDoll在<有關網上流傳親子王國中國站出賣香港的回應 ...>一文中說及自己前一天曾被禁言之事:

尋日我問大臣
大陸BK做乜會BAN香港IP
因為有IT人同我講話防火牆管理員先可以設定
冇可能係黑客
原因係黑客只封香港IP唔封其他地區IP好搞笑
而且要搞都搞另一樣野
加上網主無可能幾日都唔知自己個網O係香港入唔到...
講完之後就俾人禁言左成日!!!
大臣可唔可以解釋下!
我又冇講粗口 又冇挑釁!!

DorisDoll在<有關網上流傳親子王國中國站出賣香港的回應 ...>回文截圖 

管理員否認

管理員大臣其後回覆, 否認曾封鎖DorisDoll帳號.

你別亂屈我,我那有禁你言,你有沒有証據,不然不可以隨便指控人呀。
大臣


大臣否認曾封鎖DorisDoll帳號

證據提出

其後兩人展開對話, 大臣要求DorisDoll提供曾被封號的證據.

好,請拿出証據來再談。
大臣

被封用戶與管理員對話之截圖


證據之一

DorisDoll 張貼一張顯示IP被封鎖的圖片後,


DorisDoll提供曾被封戶證據之一



大臣看後表示不足夠:

除了剛才的圖,你還有更多証據嗎?你拿不出來我就要封你帳號了。
大臣
大臣回應(一)

證據之二

DorisDoll再張貼顯示了"禁止訪問"的用戶資料:

DorisDoll提供曾被封戶證據之二

大臣回應:

呵呵,用了十分鐘就改好圖,果然是高手,但這個果也不能是有力證據呀,請再拿出証據來。
大臣

大臣回應(二)

證據之三

由於圖片證據被指是"改圖", DorisDoll 只好嘗試找證人證明. 原來事發當天有用戶(OldMum)曾在<香港lp已不能上國內BK>一帖中提及看到用戶被封.

DorisDoll提供曾被封戶證據之三


但大臣的回應表示不了解, 並再次強調沒有用戶被封.

我不了解這裡所指的是那一個會員,我查看就沒有一個被封。
要請那位會員親身說說我才能開始去查呀。
大臣
大臣回應(三)


大臣亦在回應其他用戶時暗指有用戶是打手, CAP圖改圖意圖挑起紛爭.

可能因為我早前封鎖這裡一批打手,斷了他們的米路,所以氣上心頭,才不斷四處起火,可惜又沒人和應,才會在這裡cap圖,改圖。
大臣

大臣回應(四)


證據之四

用戶OldMum親自回覆表示前一天的確看到DorisDoll帳號被封:

...我相信我沒有看錯. 當時我的確看到第6頁這位JM被封了戶, 後來回完這文才解封的... 不知可不可以成為証據? 

用戶OldMum作證之截圖


大臣回應OldMum表示會進行調查. 


大臣回應(五)


但接著DorisDoll帳號仍然被禁. 

用戶DorisDoll被禁止訪問之截圖
大臣把解釋原因為用戶使用"分身帳號".

那我好認真的告訴你,我們查証閣下一人分身開了三個以上的帳號在我們網站,所以或會有版主嘗試封你帳號。
由於閣下的認真,我亦會花些力氣去認真。
我們會就閣下行為,考慮作出法律追究。亦在此封了閣下的帳號。
大臣

大臣宣告封鎖DorisDoll帳號
用戶DorisDoll於31/10/2012被封帳號



編者意見

首先, 對於用戶DorisDoll 提出曾被封帳的疑問. 編者亦能證明這的確曾發生.
因為當時編者正在留意<香港lp已不能上國內BK>一文, 以收集資料編寫"香港IP不能登入親子王國中國站事件". 因此當時頻頻刷新該帖, 也看到該用戶曾被封帳一幕.

先不論管理員大臣要求用戶提出證據是否合理, 但用戶提出證據後, 大臣卻只以"改圖"作回應, 這似乎顯示了他並無解決用戶疑問的誠意. 及後更把用戶封帳處理, 實在令人非常失望.

為什麼用戶提出疑問, 但最後卻被封號收場? 我相信, 要是用戶沒有提出疑問, 她的帳號不會被封.管理員未有認真查證, 就否認其事, 並指用戶"屈佢". 作為論壇管理員, 我認為這絕不專業.


  • 改圖一說是誣告?

大臣把用戶提供的圖片證據隨便說成是改圖, 這說法缺乏實質支持, 理據上站不住腳. 就算不找專業人員作證, 最少也應指出圖片中的破綻(如像素, 顏色有問題之類), 但大臣並沒有. 本BLOG一直以截圖為主, 因為本人深信"有圖有真相", 亦願意為所有圖片之真偽負責. 對於大臣沒任何證據就指圖片為改圖, 不敢苟同.

  •  分身帳號是死罪?

另外, 現在說的"分身帳號"問題, 與其說是理由, 還不如說是借口. 以"分身帳號"作為封號理據, 其實也是站不住腳的. 以下是親子王國<基本版規 及 各版附加版規>節錄:

15) 會員以分身作出宣傳,或在討論之中扮演不同角色以達至個人目的。管理員與版主保留公告及作出禁言或封戶的權利,而毋須作出事先通知。以上一切視乎情況而定,以管理員及版主意見為準。

沒證據顯示DorisDoll在討論中曾扮演不同角色. 管理員雖曾提出另一用戶名字"heroes5"詢問DorisDoll, 但DorisDoll 並沒有機會回應就遭封號. 經編者查證, 用戶"heroes5"似乎在2012年3月已被封號. 即使DorisDoll與heroes5是同一人, 但帳號被封後開新號重新開始, 難道是不容許的嗎? 以此作為封DorisDoll 的理由, 實在是不合理.

  •  法律追究嚇死人?

另外, 值得一提是, 管理員大臣曾不止一次提及"法律追究" (見上面宣告要封DorisDoll帳號一段綠字部份), 以下也是截圖自<有關網上流傳親子王國中國站出賣香港的回應 ...>一文.

我找到很多分身,亦有很多有力証據,但我都保留,留在最後一刻用。
早前的某報紙,我們已發出律師信。
大臣


今天被封者被証實一人分身多個身份在BK留言,稍後資詢法律意見後可能會公開部份資料給會員了解。我們亦考慮作出法律追究。
希望大家了解我們並非惡意封鎖任何帳號,而是別無選擇的保護這裡。
大臣



坦白說, 我不理解他是打算"法律追究"甚麼? 難道香港法例有管到網上論壇開分身的條例? 但不可否認, 管理員大臣這語氣和用字, 的確可以嚇到不少人. 被禁言者固然無法申辨, 而其他用戶見到"法律"二字, 自然不敢再多口, 這種論調是變相的禁聲.

但這種做法真的是一個公開論壇應有的態度嗎? 希望親子王國管理方能檢討, 並在封鎖用戶一事上能更透明化.


(08/11/2012 更新網友投稿圖片)  
(以上圖片和內容歡迎轉載, 請註明 "王國關注", 謝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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